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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5章 终有一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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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那个给他爹娘磕头的背影。

“……有些东西,比命值钱。”

钱遵礼脸色一变:“拦住他!”

晚了。

江宠的手很稳,和他以前杀人的时候一样稳。

刀锋划过。

血像喷泉一样涌了出来,洒在脚下的烂泥里,热腾腾的。

江宠的身子晃了晃,顺着那块大石头,慢慢滑坐下去。

他没觉得疼。

只觉得冷。

真冷啊。

比苏州河里的水还要冷。

他的视线开始模糊了。

周围那些狰狞的面孔,那些闪着寒光的刀尖,都开始变得重影,变得扭曲。

他突然想起了很多事。

想起了小时候在苏州城破庙里抢馊馒头的日子。

那馒头真硬,硌得牙疼,但他吃得很香,因为活着。

想起了后来被莫正平带走,那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儿。

再后来,他遇到了徐景曜。

那个总是笑眯眯的,没个正形的四公子。

“算了算了,本少爷大人有大量,不跟你这没见识的小屁孩一般见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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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呐,赏你的!”

“给江小旗备一匹最稳的马!让他跟在我旁边!”

“我是徐景曜。江宠现在跟着我,过得挺好。他是锦衣卫的小旗,也是我徐景曜过命的兄弟。以后只要有我在,就有他一口饭吃,没人敢欺负他。”

江宠的嘴角微微动了动,扯出一个很难看的笑。

他的视线开始模糊。

意识正在飞快地消散。

他想起了那棵老树上的鸟窝。

那里面有半只烧鸡,还有两个馒头。

油纸包得很严实,应该不会凉得太快吧?

公子现在肯定饿坏了。

等那帮人走了,公子一定要找到那个记号啊。

那是咱们以前做牛痘实验用的记号,公子那么聪明,一定能看懂的。

吃了鸡,就有力气了。

有了力气,就能活下去了。

走马灯的最后,江宠想起的是那天在魏国公府,徐景曜把一碗热腾腾的鸡丝粥推到他面前,笑着说:“江宠,趁热喝,还得长个儿呢。”

那时候的粥,真香啊。

可惜,这次的鸡,我吃不上了。

“景曜……”

江宠的嘴唇动了动,却没有发出声音。

“……趁热吃。”

“别……别饿着……”

如果有下辈子。

我不做你的兄弟了。

兄弟是要同生共死的,我这次……食言了,先走了一步。

下辈子,我做你的狗吧。

狗忠诚,狗听话。

只要你不嫌弃。

江宠的头,重重垂了下去。

钱遵礼策马走到尸体前,沉默了许久。

“是条好狗。”

钱遵礼冷冷地吐出几个字。

“可惜,跟错了主子。”

“把头割下来,带走。”

“就算把这芦苇荡翻过来,也要把徐景曜给我找出来!”

“我就不信,他能飞到天上去!”

而那个破旧的草棚里。

一直昏迷的徐景曜,像是感应到了什么,骤然睁开了眼睛。

“江宠!”

他喊了一声,牵动了伤口,疼得一身冷汗。

回应他的,只有那一阵接一阵的风声。

赵敏紧紧抱着他,泪流满面。

那壶酒还在她怀里,还是温的。

但那个去拿下酒菜的人。

回不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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