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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“将犯官王小仙褫去衣冠,拿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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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富相公忧心社稷,岂惧私察?然尔不思报国,反行此酷吏之举,惊扰地方,几激大变!此岂‘激变良民’之罪耶?!”

    “本通判监察州法,依《宋刑统》及祖宗敕令,即日锁拿尔这犯官!革去职司,械送府衙,听候有司勘问!来人!将犯官褫去衣冠,拿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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