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日清晨,盛京的朝阳刚爬过城墙,就把东市的青石板晒得发烫。
王思哲背着个边角磨得发白的半旧书箧,站在熙攘的人潮里。
从云河村到盛京足有百里路,他走了整整五日。
脚底板磨出的血泡蹭在草鞋里,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。
可一想到村里老秀才说“盛京书院的何山长最惜才,或许能给你个旁听的机会”。
他又咬着牙,往书院的方向挪。
“让让!都让让!”
几个穿绸缎衣裳的公子哥骑着高头大马冲过,马蹄险些撞翻他的书箧。
王思哲慌忙伸手去护,怀里的几本旧书还是哗啦啦掉在地上,泛黄的封皮瞬间被马蹄溅起的泥水染脏。
他心疼地蹲下身,用袖子反复擦拭封皮上的泥点,却听见周围传来一阵说笑。
他以为这些人在嘲笑自己的窘迫,想硬撑着抬头反驳。
可低头看见自己洗得发白、还打了个补丁的粗布长衫,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,终究还是低下了头。
就在这时,耳旁传来一道陌生的声音:
“不愧是时老板,竟能把怡红院改成这样,现在还办起诗会了!”
“就是不知道怡红院的姑娘们,到底会多少诗词!”
怡红院?
诗词大会?
王思哲抬头,目光刚触及旁边绸缎庄门上张贴的传单,看到怡红院三个字时,脸色骤然变。
他在村里听货郎说过,这怡红院是盛京最有名的青楼。
那里面的女子个个涂脂抹粉,专哄男人的银子,最是伤风败俗。
“简直是伤风败俗!”
他猛地站起身,伸手就要去撕墙上的传单,却被旁边一个挎着菜篮的大婶一把拉住。
“后生仔,可别胡来!”
大婶力气不小,攥着他的手腕不放,指着传单道:
“人家怡红院好好的传单,撕了作甚?”
“可……怡红院不是青楼吗?”
他想不通,为何这妇人会拦着他撕掉这传单。
怡红院办诗会,不就是借着文墨之风圈银子吗?
大婶见他一身打扮,突然噗嗤笑出声:
“你还不知道吧,这怡红院早在半年前前就改成戏园了,如今那儿还教姑娘们读书识字呢!”
她以前也觉得怡红院不是什么好地方,毕竟作为女子,就没人会喜欢青楼那种地方。
后来还是她家小子去春螺巷逛了一圈,回来就立志说要好好读书,将来长大考取功名,她这才开始慢慢了解。
王思哲皱紧眉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