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白白!”
就在沈云做着发财美梦的时候,庙外突然传来了一声夜枭的啼叫。
这荒山野岭的夜晚,并不平静。
但沈云看着面前那尊虽然依旧模糊、却在月光下泛着微光的岩神像,心里却前所未有的安稳。
“睡了睡了。”
“明天还得早起去卖熊肉呢。”
“高人的生活,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劳累。”
沈云裹紧了那件破道袍,缩在干草堆里,在岩王帝君的脚下,沉沉睡去。
梦里,他梦见自己坐在摩拉堆成的山上,钟离给他倒酒,雷神给他切肉,温迪……温迪在旁边卖唱讨钱。
真好。
......
两天后。
清河县,沈云的破庙前。
不得不说,这世界的人身体素质就是好,或者说,是有钱人的钞能力就是强。
仅仅过了两天,林清雨就再次出现在了沈云的面前。
而且这一次,她不是一个人来的。
随行的除了上次那个像跟屁虫一样的李凯之外,还多了一个头发花白、穿着唐装的老者。
这老者虽然看着年纪大了,但走起路来虎虎生风,眼窝深陷,精气神十足,一看就是个练家子。
“爷爷,就是这里。”
林清雨今天换了一身便装,白色的运动服衬托出她恢复红润的脸色,整个人看起来青春洋溢,完全没有了那天晚上的死气沉沉。
此时的她,看着眼前这座依旧破败、甚至连大门都少了一扇的道观,眼神中却充满了虔诚。
“清雨啊。”
唐装老者林震天皱着眉头,背着手站在门口,目光挑剔地打量着四周,
“你确定,救了你命的高人,就住在这个……猪圈都不如的地方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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