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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要是我能继承家產就好了

在允禎来毓庆宫求见沈叶的时候,沈叶正喜气洋洋地准备当新郎官!

太子侧妃的地位同样很高,一旦太子登基,侧妃最少也要成为皇帝的四妃之一,如果混得好,

甚至还可以成为贵妃。

甚至是皇贵妃。

侧妃生的儿子,和嫡子虽然有差距,但是继承权却在其他庶子之前。

就拿乾熙帝的儿子老十来说,老十之所以能够比自己的哥哥封爵更高,当然是因为他的母亲是皇贵妃。

以往的时候,皇贵妃的儿子,甚至可以和皇后的儿子爭一下继承权。

所以乾熙帝封曹寅的女儿当太子侧妃,对曹寅这个心腹的宠信程度,由此足可见一斑。

曹寅虽然还在京中,却已经摩拳擦掌,准备大干一场了。

他正在筹措黄金,想要通过这种以钱生钱的法子,好好的大赚一笔。

按照曹寅的话说,他已经联繫上了倭国的一位大名合作,由对方將银子用船运过来,和曹寅换金子。

按照双方商谈好的价格,单单这次交换,曹寅就能够挣到三成,

啥也不干,光凭金子就能够挣三成银子,这对於曹寅来说,那简直就是捡钱。

对方同样在捡钱,因为对方也可以赚到两成多银子。

甚至更多。

所以在这方面,双方是一拍即合。

而曹寅之所以不愿意去倭国那边赚更多的利润,是因为他很清楚,凡事过犹不及。

想要挣更多的金子,他就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,比如海上的风浪,比如倭国那边隨时可能有的意外。

而此时的朝廷,海军还颇有不足。

这等的情况下,这种办法无疑是更稳妥的。

不过,有点可惜的是,曹寅通过自己的努力,也只是筹集了一万两左右的金子。

这能够换取十万两银子的钱財,在普通民眾的眼中,確实不是一个小数目。

但是和能够赚取的利润相比,却显得有点不够看啊!

明明有一座金山摆在自己面前,却赚不到,曹寅这几天急得嘴唇都开始起泡。

以至於让一些人见到,觉得他是不捨得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出嫁,所以才变成了这么一个心急火燎的模样。

这等的情形,让曹寅有点想要骂娘,

在京里筹集不到更多金子的曹寅,只好来到了毓庆宫,向沈叶说起了此事。

沈叶看著一脸难受的曹寅,双手一摊道:“曹大人,我也没有钱哪!”

“我现在的院子倒是修起来了,可是,里面装饰的钱还没有弄到呢!”

“你就没有找陛下想想办法”

曹寅嘆口气道:“太子爷,皇上投了五万两的金子,但是—但这是皇上的钱,所有利润都是要交给皇上的。”

听曹寅如此一说,沈叶一阵无语。

他虽然知道乾熙帝自己的私库中,应该有很多钱,却没有想到,这位老爹出手这么大方。

五万两金子,那就是五十万两银子。

一出手就这么多,要是能让我继承家產就好了!

沈叶沉吟了一下道:“这样吧,你让人成立一个金行,让人来储存黄金,储存一年的利息是一成。”

曹寅愣了一下道:“太子爷,收这么多的利息,没有人愿意来金行存黄金的。”

听著曹寅的话,沈叶顿时反应过来,现在的钱庄存钱,那是需要给钱庄支付利钱的,要不然,

根本就不会让你存。

沈叶当下道:“我的意思是,谁存黄金,咱们金行给人家利息。”

“一成的利息,应该不少了吧。”

曹寅这个时候也反应了过来,在他看来,一成利息確实不少,毕竟一万两金子存一年,那就是一千两金子。

对於豪门大户来说,一千两金子,足够他们一年的消费了。

不过,这一成的利息虽然不少,但是和自己做的挣钱生意相比,这一成又算得了什么

只要自己操作得当,多和那位倭国的大名换几次金银,说不定一万两金子,就能够变成两万两这样一想,曹寅顿时觉得那一成的利息不多了。

“太子爷,我觉得可以,就是就是倭国大名那边已经开始准备发船了,咱们要是慢慢的收集金子,恐怕来不及啊!”

曹寅不是不通俗务,他知道金子这种东西,普通人家没有。

有的都是达官显贵,只是,这些达官显贵们一个个都很精明,即便手里有金子,也不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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